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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lia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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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18
文章: 73
引用:
作者EAC212
法律的正確觀念..都嘛法匠說了算..
看心情或不可告人的原因去選擇判決裁量,
沒關係的人..可能就判重一點,有關係的人.... 想辦法想理由.越輕越好 甚至免刑責..
如果今天全中華民國只有我一人在肚爛這種司法體制..
那隨你怎麼說我沒正確觀念..
事實上..中華民國的司法就是更多更多的法匠在胡搞亂搞做足榜樣,
然後再來指別人沒法學素養沒法治觀念..

在中華民國很奇怪.
每個人都吃在吃飯,都會評價好吃難吃,但沒有人會去要求別人一定要會務農或一定要會料理,
每個人都聽歌看電影,也會分的出好作品爛作品,但沒有人會去要求別人一定要懂樂理或拍片..
每個人都穿衣服,也一樣會挑選好衣服爛衣服,但沒人去質疑別人該懂衣服怎麼生產出來..
很多人都拿手機,一樣說的出什麼好什麼壞,但沒有人會去指則別人一定要會製造手機會是對手機運作有概念,
唯獨只有司法這東西,影響每個人,搞的人民覺得...
因為那是現代公民基本素養,就和要懂得買票是非法一樣,學校應該要教要學的,或者自己也要想辦法提升具備,才有辦法更善盡公民責任和義務,具備和其他人共同討論的水平

我這樣講還合理嗎
     
      
舊 2019-10-16, 11:42 AM #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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