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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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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9
文章: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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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捕蚊燈
uber 是挑戰現有既得利益者!
況且客運在台灣就明訂是特許行業,
一開始在法源上就違法!!

但外送平台業者目前是有法源漏洞可鑽!!
就看業者敢不敢實際行動跟勞動部上法院~
不知哪裡可以得到外送員跟平台業者簽下的契約??
看看契約內容實際寫什麼??!!


uber也是問過法務,才以資訊服務業進入市場的呀

我只是要提醒你,和公司法務研究過這種屁話聽聽就好
(甚至很多公司的法務並沒有律師執照,即便有律師執照也通常只會對特定法律有研究,勞動法令的油水太少,很多法匠並不是真的了解這一塊)

倒是我也對他們簽定的契約內容有興趣,易得在合約中又佔了什麼定位
舊 2019-10-16, 10:03 AM #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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