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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bb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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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6
文章: 1,384
引用:
作者言身寸言身寸
看你責任的定義

基本上要跑好幾趟警局,檢察署,跟法院
還要面對可能不理性的家屬或者檢調...
過程大概一兩年跑不掉

就一般人來說,這已經是非常大的麻煩了

就算騎車的完全沒理虧
上班族,搞這些偵查庭、開庭流程,有的公司還可以請有薪假
作外送的論件計酬,沒上工就沒錢賺
就算全身而退,損失的工作收入不知道要找誰討
 
舊 2019-10-15, 01:57 PM #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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