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Little-john
經過幾天調查,主導打人的是同班的小興,他喜歡小宜,但小宜拒絕他還說成君比較可愛 !
另兩個動手的是一年乙班的,他們跟小興是堂兄弟。
我爸是家長委員,他要求導師要學生跟Goofy道歉且寫悔過書。
我提醒兒子,沒還手是對的,下次再有這事,先去找老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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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學生也太早熟了吧!印象中,自己那年紀,國小中、低年級的學生,男女界線還是很模糊,
最快四年級,一班才會有3~4個較早熟的小孩(一班40~50個學生),會偷偷傳紙條,或打鬧說喜歡誰之類的。
小約翰兒子遇到這種事,看的嚴重一點,算是糾眾圍毆了吧!感覺對方的家庭教育,
跟男女關係的觀念與處理方式很有問題,
或說是小孩不懂男女關係,只把喜歡的異性當成是另一種玩具(不是大人那種玩具),
我喜歡的,別人都不准跟我搶(不管對方是否也喜歡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