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後不一定會被處罰!?檢察官說明「微罪不舉」
徐弘儒最後表示,其實從新聞上就常常可以看到一些案例,例如:「婦人倒車撞死幼女深感自責,檢方不起訴」、「女嬰趴睡死,老公不追究,母不起訴」、「女大生偷啤酒賠5千元獲不起訴」、「8旬老翁選舉收賄被逮,坦承犯案獲檢職權不起訴」等,以上案例即是《刑事訴訟法》第253條「微罪不舉」立法精神之充分實現,亦是貫徹「寬嚴並進」、「訴訟經濟」之刑事政策,更讓犯錯者有真心悔過、重新向上之機會。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90329/1410594.htm
「婦人持續行為倒車撞死幼女深感自責,檢方起訴」
「女嬰趴睡死,老公不追究,母持續行為起訴」
「女大生偷啤酒持續行為賠5千元獲起訴」
「8旬老翁選舉收賄持續行為被逮,坦承犯案獲檢職權起訴」
你的腦袋被拖拉古撞壞了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