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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MrSad
看新聞是講顧傭關係和承攬關係..
我是覺得是承攬關係..
比方說我在玩 ONLINE GAME, 我到酒店接了一個殺哥布林任務
我路上死了四次, 掉了一級, 我回頭找雇主說... 你害我死掉了? 要賠我時間損失?
這好像也怪怪的
我在 FB 的外包社群中發包, 要人去幫我排隊買 NIKE 限量鞋, 他路上車禍死了. 他媽過來和我說, 你不發包, 他就接不到 CASE, 就不去買鞋, 就不會死了... 好像也怪怪的
喔喔喔! 我看錯標題.... 不過我也想同主題討論一下 大家覺得 uber 這種模式到底算不算承攬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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