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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ek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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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7
文章: 27
引用:
作者BJ4
你這種神祕邏輯就跟摸一下又不會少塊肉有什麼區別


職權不起訴

例如有一遊民某戊,因數日沒進食,到便利商店摸走了一個價值二十元的麵包,被店員發現,等某戊走出店門,店員隨即將其逮住並報警處理,警方依竊盜罪將某戊移送地檢,檢察官依某甲犯罪情節輕微,基於微罪不舉對某戊作出不起訴處分。
https://www.rclaw.com.tw/post-274-8194

你的意思是說,檢察官也贊成摸一下又不會少塊肉?
舊 2019-10-14, 11:26 AM #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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