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外送員深夜送單車禍GG
瀏覽單個文章
gdrgdr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4
原來早就有法條要求平台強制連帶責任,只是勞動部不做為
職業安全衛生法
第 25 條
事業單位以其事業招人承攬時
其承攬人就承攬部分負本法所定雇主之責任
原事業單位就職業災害補償仍應與承攬人負連帶責任。
再承攬者亦同。
原事業單位違反本法或有關安全衛生規定
致承攬人所僱勞工發生職業災害時
與承攬人負連帶賠償責任。
再承攬者亦同。
2019-10-14, 10:24 AM #
74
gdrgdr
瀏覽公開訊息
傳送私人訊息給gdrgdr
查詢gdrgdr發表的更多文章
增加 gdrgdr 到好友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