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Earstorm-5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47
引用:
作者gdrgdr
這又是公司鑽台灣法律漏洞,為何一般快遞員賺得沒這類APP外送員多
因為車禍連帶責任的金額可能沒被點餐平台考慮進去,營業車輛的保險費用也沒算
另外,這類點餐平台有明顯的任務派遣行為,所以加班費和工時檢查都還沒被檢視
還有這些人沒被視為職業駕駛,所以違規記點吊扣無法確實執行

依照UBER的例子,這類點餐平台和外送員是會被視為有僱傭關係的


=.= 不要直接就說鑽法律漏洞, UBER那樣是被要求的, 但合理嗎? 這值得評估.

可能是因為我經常接受廠商要求出差, 也是拿錢辦事簽"合約"並不是對方要負責~
我搭飛機遇到暴風雪是自己的事情, 如果飛機摔了也是自己的事情, 對方沒關係.

當然法律都是可以改的, 觀念可以變動, 但"目前簽定的是合作"就不是僱傭.
請不要直接就說鑽法律漏洞.

如果覺得不合理就去推動改變, 但一開始是按照合約走, 不是法律漏洞.
這方面措辭要注意, 不然會引起誤導. (在台灣可能無所謂, 國外說鑽法律漏洞很嚴重)
按指違法或扭曲規定, 廠商下場會很慘, 但如果證實並無違法, 有時候舉報人是要負責的.
 
舊 2019-10-12, 08:51 AM #32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Earstorm-5現在在線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