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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eroc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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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2
文章: 239
引用:
作者BALA

也不要道德無限上綱
這裡是七八區
要當道德魔人
請去M01會比較可以取暖


法律是最低的道德標準
可是台灣人的道德水準比法律要求的還要低,這就是台灣現況。
所以
法官說可教化,大家說法官恐龍。
酒駕該死,
輪到自己的時候,我也是不願意啊,不然我要停哪裡。


引用:
作者GCVincent
停太久,印象中汽車有被開20-30張的?!


如果是同一時間的同一違規,有沒有同時接到兩張罰單,應該是不會收到另外一張罰單的,製作罰單現在都電腦化了,不太會重複製單,如果民眾檢舉和CALL警察來開單,只會開一張給你。除非超過2個小時。

不過,
停車雖然是可以連續舉發的,2個小時算一個行為,不屬於一罪多罰,這是有大法官解釋過的。
可是,台灣警政署已經發文各地方警察局民眾檢舉若無法舉證有移動過,不然就算是連續停24小時也只開一張罰單。
大家都覺得這政策好棒棒,司法院對於這種不依法行政的命令也只是裝死,
呵呵,這就是台灣啊,政府都可以帶頭這樣玩法律了,法律是三小。
 
舊 2019-10-09, 03:41 PM #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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