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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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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6
文章: 634
引用:
作者lobben
不同的飲食想法
我想消費者會自己做出選擇
追求大眾口味的店家、追求快速方便與營收的店家、頑固老爹型的店家還是會繼續共存
只是比例間的轉移


您的市場觀念很好 . 市場本性懷有分別區隔 . 亦應該建立區隔 .....
該區隔是自然產出 . 不必刻意與強制產出 ~ 自由市場自由主義的說法

這三種類型的同業店家看來是彼此競爭 . 事實上共同合作的意義比競爭為大 <= 源自消費者立場 . 市場允許消費者依照自身條件做出差異選擇 .....
屬於市場的動能之一

市場始終是合作的 . 社會觀就可看得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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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塊的操級粗工
舊 2019-10-08, 06:06 PM #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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