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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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Melia1830
第一個那像是瘋子與正常人的對決,警察技藝不精,槍的威力不夠,然後也太愛護嫌犯性命?真令人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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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影片我並不認為太愛護匪徒了,而是員警面對匪徒朝他衝來時,並沒有足夠的距離與時間來反應。而其他員警若要開槍掩護,也是要小心別誤射到隊友。
我們看第二部影片,員警與匪徒保持適當距離,也一口氣把子彈都打光了,但匪徒中彈後仍有餘力持續攻擊,但員警中刀後,卻完全失去行動能力了。
我覺得槍的威力大,也頂多子彈是直進直出而已,制止性並不夠,而制止性高的子彈又被指責不人道。
所以面對危險的人員,最好的防身術就是逃跑,別聽信那些格鬥專家所教的,那只是讓你身處危險當中而已。
若要我選擇防身武器的話,我建議是水柱式防狼噴霧器,不論人數多少,噴下去全都倒地哀號而已,而且無傷害性,也不容易被告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