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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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etherhaha
依這個結論,現在各國街上火併應該大部份都用刀才對...拿什麼槍..
21英尺法則...那是有心算無心,就是拿刀的已經要殺人了,拿槍的才準備拔槍。
如果雙方距離21英尺一個拿刀和一個拿槍都想殺對方的情況下,誰有比較有殺傷力?
槍距離3公尺命中率不高,那可以聊聊刀距離人3公尺時,命中率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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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 John Wick,所有敵人都會死,不管距離3公分還是300公尺。
John wick 中槍、中刀、從飯店頂樓摔下到馬路都不會死。
歷史上另一個很難死的是妖僧拉斯普丁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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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某些說法,當人們給拉斯普丁吃了摻有氰化鉀的蛋糕,喝了一瓶摻有氰化鉀的馬德拉葡萄酒,想把他毒死,這些毒物足以毒死五個人,但拉斯普丁毫無反應。於是尤蘇波夫心焦難耐,向拉斯普丁開了一槍,眾人以為他已經死掉,正要處理屍體時,拉斯普丁突然甦醒過來,扼住尤蘇波夫的喉嚨,說「費利克斯,費利克斯!我明日就把你絞死!」,隨後掙脫了眾人的壓制,跑到庭院。普利希克維奇追出屋外,向拉斯普丁開了三槍,最後一槍正中其頭部。當人們將他拖進屋內,拉斯普丁再度甦醒過來,尤蘇波夫用啞鈴猛擊其太陽穴,將其打得頭破血流,但拉斯普丁仍未死去,只是被再度擊昏。拉斯普丁最後被扔入莫伊卡河(涅瓦河支流)的一個冰洞中,屍體於次日被發現。法醫驗屍結果表明他是溺水而死的,拉斯普丁在冰面下的冰水中存活了8分鐘之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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