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麵疙瘩
任何警察用槍條例都有規定
平時要上保險
即便上保險也不可以對準致命部位
就是為了避免警察因緊張壓力作出錯誤行動
而這些慢動作播放
保險開了 也上膛 也對準致命部位
對方也沒有致命武器
警察另外一支手上拿著非致命武器
完全指名你護航的行為有多cheap
香港不是沒有法規 警察不是沒有犯錯
但現在警察開槍變成由政府官員跳過法例的調查報告直接下結論
就知道香港政府有多無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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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你知道香港警務處有關槍械使用的警察通例(人家規範警察行為的正式名稱)拿出來聞香ㄧ下
否則你這種自我腦補的東西就別拿來這丟人現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