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Earstorm-5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47
引用:
作者超獸機神斷空我
據說是一開始先賣真的包,然後在真假混著賣,最後乾脆都賣假的....
出事推給廠商,然後廠商是人頭公司......


套句我朋友說的話, 這都不是問題, 因為你們是從法律觀點來看所以麻煩.

但如果從追人來看, 完全沒有問題, 只要還有人, 還有名字, 那就可以繼續.
舊 2019-10-06, 10:45 AM #18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Earstorm-5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