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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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黃大仙
本來已上傳到Youtube,小孩看了後就說我不能這樣就po到網上
影片裡所有人臉都得打馬賽克才行,尤其是圍過來看熱鬧的
也不知道要用什麼軟體做,想到就麻煩
反正已經確定是這個阿桑的錯,沒什麼模糊空間
在三寶強烈要求,現在已交由交通裁決
要告就大家來告,車損也得讓他全賠
剛剛同事也說到可能得考慮到這個結果
這就是台灣民情的問題,明明是肇事責任當事人
受害人卻還得在道義上給予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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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把車牌遮起來就好,個資的疑慮是可辨識到這個人的資訊才算,光看臉、光看車牌無法辨認這個人是誰,臉+車牌+其他的資訊就可以,所以把車牌遮起來就好
2. 等初判表出來,現階段對方要你賠甚麼都不要理他,要提告也隨便他;你也可以以戰止戰,對他提車損的賠償;等初判表出來,若您的肇事責任很低或是0,幾乎就可以確定會告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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