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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rstorm-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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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47
引用:
作者sutl
承辦人只要確認主辦人與代辦人的證件,跟代辦人的現場簽名即可,這樣法律責任就在代辦人身上。
這樣有事就是代辦人偷主辦人的證件,證件理論上只能用偷的,不像印章可以隨便刻。
至於主辦人授權書簽名也沒用,因為承辦人不可能看到主辦人親手簽名,也不可能確認筆跡。


有太多問題, 我還看過拿證件還有存摺給人, 後來反悔的.
舊 2019-10-03, 04:58 PM #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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