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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dpi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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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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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newsnes
既然如此,蓋不蓋便章有何區別?

我們好像一直在無限迴歸

留下簽名或蓋章只是要免除承辦單位的責任

不留下任何證明,當事人可以指責承辦單位憑什麼接受這個代辦申請

如果有簽名或印章證明,當事人要提出異議,責任就是歸屬在代辦人身上

中華電信申請書條款中的第27條:
申請表填表人應就其於申請書中所填之相關資料、檢附或出示之文件、資料證明等之真
實及正確性負法律責任。
上傳的圖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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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19-10-03, 02:13 PM #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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