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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回去拿證件,順便跟妳媽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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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11
文章: 9
引用:
作者
goodpig
但是電信服務的承辦人員並沒有去驗證的義務
辦法就是寫明只要有留下簽名或印章就可以了
這跟銀行牽扯到金錢與利益的服務是完全兩碼子事情
既然沒有義務驗證,也無法驗證,你說,保留蓋便章的方式是不是很蠢?
2019-10-03, 01:39 PM #
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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