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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dpi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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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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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newsnes
我印象中,你的頭腦是很清楚的,怎麼這次轉不過來?
你想一下,若是代辦人員代辦,保留或廢除當事人蓋章簽名欄來蓋便章,代辦員的法律責任有沒有差別?承辦人員的法律責任有沒有差別?

有差別阿,沒有留下證明,只看了雙證件就同意代辦事項

承辦人員如何證明這個申請不是自己亂搞出來的?
 
舊 2019-10-03, 01:32 PM #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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