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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回去拿證件,順便跟妳媽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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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11
文章: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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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goodpig
只要有留印鑑章或簽名,承辦單位就能夠免責
偽造文書的責任就是歸屬在代辦者身上
這真的不難懂
講得更直白一點,代辦服務是為了方便民眾的
承辦單位總不能為了方便民眾卻要背上偽造文書的罪名
所以留下簽名或蓋章就可以把責任轉移到代辦者身上
如果是印鑑章當然沒問題,我前面講過了。現在講的是蓋「便章」的情形也這樣搞,你忘了?
2019-10-03, 01:30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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