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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dpi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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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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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newsnes
我覺得你們才根本不懂我在說什麼。
不管有沒有蓋那個便章,只要不是當事者同意代辦,都是偽造文書啊!
怪了,這真的很難懂嗎?

只要有留印鑑章或簽名,承辦單位就能夠免責

偽造文書的責任就是歸屬在代辦者身上

這真的不難懂

講得更直白一點,代辦服務是為了方便民眾的

承辦單位總不能為了方便民眾卻要背上偽造文書的罪名

所以留下簽名或蓋章就可以把責任轉移到代辦者身上
舊 2019-10-03, 01:12 PM #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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