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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i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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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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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newsnes
方便代辦者,就是代辦(非本人申請)時,廢除當事者的簽名蓋章欄。

因為既然有那一欄,蓋了章,也無法證明是否是當事人願意申請,那麼那一欄就沒有存在的必要。
這只是簡單的邏輯。

方便跟安全本來就是背道而馳
那乾脆不允許代辦就好了
有法皆有破
任何安全方式 都有人可以說的
但銀行這些規章 主要是拿來規避風險的
當然還有主管機關要求的事項
只為了:只要我有盡到查驗義務 有問題不是我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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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19-10-02, 09:17 PM #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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