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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s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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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2
文章: 865
引用:
作者dahone
唯一可以拿出來嘴的,大概只有第二次修法加了加班時數可以變成1:1補休時數這條,
以致於原本可拿1.33倍以上加班費的公司,就改用1:1時數補休給員工 .....


第一次修法廢七天,但是增加了加班一小時算四小時,五小時算八小時這些,至少讓員工錢變多了。第二次修法就根本是全部都倒退了。也許有些以前不守法的公司現在比較守法了,但這個跟修法沒有關係吧。
舊 2019-10-02, 08:16 PM #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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