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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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Kiki Yeh
友人公司是可以申請買相機,但友人說才1萬多元沒什麼好報的,前面說了友人接了新部門,她算是小主管,但她們公司員工人數也才十幾人,算小公司,以往其他同事都是用自己手機完成活動拍照事宜,她自己求好心切,覺得用小相機比較好取景,所以才想如果自己需要相機的話就自己買,不用特地跟公司申請,一來她自己私下可以隨便用,二來也不用特地跟老闆說明為何自己需要另購相機。
另外一個友人不想報的原因是她把公司當成是自己的事業經營,我朋友大學剛畢業就跟著她老闆一起做事,直到她老闆自己獨立開公司就一併把友人一起帶去,她深知開公司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每天的金流都要控制好,只要員工多為公司用一點心,好的公司最後都會回饋給員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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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萬多元沒什麼好報的』、『自己私下可以隨便用』、『當成是自己的事業經營』、『自己求好心切』...
既然都是為了『自己』,『自己』認為,『自己』覺得,那麼應該是閨蜜自己出,天經地義吧,何必找老公出。
都是自己認為,自己決策,自己決定,自己的事業,那又何必拖老公下水攤責任。
即使是自己出資的公司,公私也得分明,這樣才能明確的看出公司真正營收、營運狀況、定價策略,以及各項的金流運用情形,而不是自己花錢來墊高績效跟營收;真的想自己花錢,當自己事業,那大可捐錢給公司或入股,列入收款裡,應支出還是要支出,這樣才能看到真正的開銷。
樓主之前的發文也是充斥著『我覺得』『我認為』『我想』『我怕』,製造問題然後身邊的人收尾,現在卻擔心『 希望自己不會變成這樣的個性』,還真是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