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前農曆過年前兩天上市場採買,皮夾應該是機車發動前從我的外套滑出去,到家發現再回頭時已經被撿走了,一邊被老婆念,一邊乖乖地打電話去掛失信用卡....
到了晚上,巡邏的警車到我家樓下,引起鄰居一陣騷動,原來是"另一轄區"的派出說聯絡我們轄區,說是我的皮夾在他們那,警車在我們家附近就繞進來通知,鄰居還以為我幹了甚麼事...
到了另一轄區派出所領錢包時,警員說對方"低頭進來丟了就跑",看了監視器也看不到臉,所以沒辦法知道是誰....皮包內的狀態就如我所想,為了過年採買7~8千現金都沒了,但證件卡片還在,只是我第一時間都把卡片掛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