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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到我之前在某個下雨天的路上撿到一隻手機過...
看起來是沒什麼傷,我一路拿著手機到警局的路上(沒放口袋,用手指夾著拿),這中間手機主人有打電話,但我沒接,怕被誣賴..
最後拿到派出所給警察處理,然後電話是給警察去接
警察還問我怎麼沒拿到更近的派出所,我說我比較熟的是我住的區域這邊,其他不知
當時警察還要我留資料,我回說,萬一對方告我怎麼辦,我不想留
警察說這是一個規定程序要做記錄,只好留了
但我還是補充說,有什麼事都不要通知我!!
不過最後警局有寄來一個感謝通知就是了..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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