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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ctober2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10
文章: 339
引用:
作者ㄧ本道
這感覺是院方不作爲的問題
就像有點賣吃的大排長龍時, 有的店家遇到插隊的會主動不做生意要求他插隊的人排隊, 有的店家是根本無視被插隊的人權益受損

這是同樣道理啊
公車司機需要為博愛座表示甚麼嗎?
同樣是公車節錄影片,看過外國有公車司機拿警棍打不讓座的年輕人

有爭議的常常是無法制定法源的公共場所
做警察.法官最會推諉的[那是私人場所/那是私人停車場...]之類的說無法可管
這時就不會說那是公共場所,這又會回到倫理爭論問題
其實我贊成廢除博愛座減少紛爭
但是真有人[羞赧著]拿著一張殘障證明上車,會有幾個讓座?
前面還有人歧視著[有手有腳],懷疑是精神障礙嗎?
我有朋友單眼失明外觀看不出來,很可能也被類似羞辱不少次
要靠自發性讓座很容易讓人心灰意冷
舊 2019-09-30, 06:14 PM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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