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sn245763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4
文章: 442
機會成本的概念

一個月187萬,簽二年有4488萬

租五個月退租,約3500萬的應賺未賺租金


看起來像是承租人投資失利不堪虧損

想整套商旅業務反過來賣4000萬給出租人(房東)

結果被房東拒絕見笑轉生氣

把硬體設備全部砸爛破壞
(一種我得不到,你也別想要的概念)

合約白紙黑字寫得很清楚

承租人有得賠了...
(只是我覺得敢這樣玩的,應該有黑道背景)
舊 2019-09-30, 04:28 PM #3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sn245763現在在線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