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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lia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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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18
文章: 73
大家通常直呼立委,兩者名稱不太並用?

覺得很久沒看過這名詞,令人頗法思古之幽情⋯⋯

其實我那篇文的重點是後面,台灣人以前素質更差,以後像您老爹那樣的人也會減少吧。

不過如果還是很多人喜愛那種顏地下市長,就很難說
引用:
作者Crazynut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5%9C%8B%E6%B0%91%E5%A4%A7%E6%9C%83
在法理上,《中華民國憲法》原文雖未改動,但依據中華民國政府遷臺後所修訂的《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憲法半數文本已經停止適用,將國民大會的職權轉移到其他機構或直接交付人民來行使;但因為《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的有效期限為國家統一前[2],所以與國民大會相關的《國民大會組織法》、《國民大會職權行使法》、《國民大會同意權行使法》等相關法律仍然沒有廢止[3]。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8%AE%AE%E4%BC%9A
國家層級的議會,又稱為國家議會,簡稱「國會」

我偶而會見到這種泛稱,沒有和那四個字"字字對應"之下,我覺得也不算什麼。

偶而還會聽到將國家層級會議的場所稱之為"國會殿堂",期盼您不辭辛勞去函嚴求修正。
舊 2019-09-29, 11:38 PM #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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