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貓神官
我也認為,合理的設計應該要把「人」這個變因所能影響的裝況減到最小
在人的素質還沒跟上來,沒有辦法在居住區減速,或是看到停止號誌會停車再開時
那政府的交通規劃應該就要設計的「強迫」使用者達到設計目的
所以不管是道路縮減(心理減速)、分流圓環(正常人不會加速過彎的)或是人行道與減速丘(物理減速)
等等都是看當初有沒有要做,有沒有用腦袋去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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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前面說了硬體設計要搭配使用者水準 ,落差過大時實際效果就容易打折扣甚至變負分...
以台灣目前甚至未來十年內的用路人(含駕駛及行人)狀況來看 ,主幹道繞過人口集中的市區可能比較恰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