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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eroc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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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2
文章: 239
引用:
作者orea2004
這個哪裡不合理?
政府跟民眾如果認為進入聚落地方需要減速就應該規定跟標誌規劃上明確定義。
而不是要用路人自己斟酌。
光說要減速,要慢行....那請問減到多少?怎樣的速度才較慢行?
以這個例子來看,聚落出入口部分應該地面上寫上40甚至30的速限。
在降為40前應該在更前面的地方將速限降低到50。



所以起大霧的情況下,你也認為依然按照限速行駛是合理的。
颳風下大雨在高速公路上持續以110km速度行駛你覺得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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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不想回這一串討論的,
台灣很多奇怪的道路規劃其實只是配合人民素質產生的,
譬如車種分流,不就是因為駕駛人沒有禮讓尊重他人所產生。
譬如10/1上路巷弄速度要降到30km/hr以下,
譬如小弟住的這附近這幾年很多小路口裝上紅綠燈,然後一堆人開始抱怨又沒車幹嘛設個紅綠燈? 設紅綠燈的原因就是該慢的不慢,該停的不停,然後車禍多,怪沒有紅綠燈,媽的地上"慢"字,"停"字都沒在管了,紅綠燈有人再乎嗎,結果大家都知道。

以本案,速度慢一點,小孩也許不會死,不過死了對照變成重殘或植物人全家被拖累一輩子,我是覺得死了或許對家屬比較好。
進入部落前地上標示限速60,如果你覺得不夠安全,可以降到40,30,
就像汽車後座要繫安全帶,我每次都要跟人說請繫安全帶,然後就會被吐潮又沒規定要繫,我只能說命是你自己的,你想怎樣都行,但坐我的車就一定得繫,我不想弄髒我的車。如果一個國家的國民事事都需要政府用法律告訴你怎樣做才安全,這國家一定有問題。
後來馬英九的好朋友因為沒有繫安全帶掛了,後來法律就規定要繫安全帶,可是還是常常要提醒乘客繫上安全帶。

行經醫院,學校要減速留意行人,這個法律台灣美國都有,
原因是行動不方便的人,不懂事的小孩多,避免發生意外,台灣有人在注意嗎?
在美國遇到校車後方車輛一定是要停的,也是怕小孩子不懂是亂跑穿越馬路,在台灣是繞過去。
我一直維持著在路上看到小孩我就減速慢行的習慣,
因為小孩子就是不懂是啊,可是很多人認為父母親應該把小孩子像狗一樣牽著才能出門,
除了小孩子以外,有盲人,有耳朵壞了聽不到你的喇叭聲的,
我在路上常常看到有駕駛"不減速"對著前方行人按喇叭要人閃開,我就常常想你難道沒有想過對方可是是失聰的嗎?
還是現在只有身體強健,五感正常的才能上馬路?
其實國民的素質在許多細節就可以分辨出來。
 
舊 2019-09-26, 05:32 PM #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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