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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vers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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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13
文章: 7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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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選會說明,依據「公民投票法」第10條第3項之規定,主管機關於收到公投提案或補正之提案後,應於60日內完成審核,若經審核發現有提案非全國性公投適用事項、提案內容不能瞭解其真意等情形,則應通知提案領銜人於30日內補正,並應先舉行聽證會釐清相關爭點,協助提案領銜人進行必要之補正。


不覺得有需要舉辦聽證。
舊 2019-09-26, 04:06 PM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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