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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lia1830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8
文章: 73
每個人都喜歡投票給和自己有相同信仰與價值觀的人,這和宗教自由有哪一個地方相違背

民主政治不就選代言人而已,有人喜歡故意選不同信仰的人代言?

不過美國人的確也夠傳統保守。世界從南到北連東亞的我們和南韓都選出女性領袖,美國到今天還沒

更別說歐洲都有領袖是同性戀
引用:
作者Crazynut
美國是第一個在憲法中明確規定政教分離的世俗共和制國家,在1791年起實施的《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中明文規定:「國會不得制定關於設立國教或禁止宗教自由之法律。」

理論上,沒宗教信仰的人也可以參選。但實際上幾乎沒人選得上。

https://kknews.cc/zh-tw/world/2bk9g.html

在所有已開發國家中,美國是宗教氛圍最濃厚的一個國家。1776年去教堂的人數只有17%,到1850年翻了一倍,20世紀初期超過一半,現在已經超過60%。民眾的宗教意識決定了非基督徒幾乎不可能當選總統,事實上,連非新教徒都難以入主白宮。從歷史上來看,除了約翰•甘迺迪是天主教徒,其他美國總統都是新教徒。
 
舊 2019-09-23, 10:08 PM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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