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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dow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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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1
文章: 222
放人下車後你可以把車開走,沒必要在這等。
紅線停車警方實務上超過3分鐘才會開罰。只要不開駕駛座的門就沒事,
警方沒這麼不通人情。
停超過3分鐘?那就是你的問題了。

引用:
作者沒問題
1.如果你載老婆到菜市場下車,會不會臨停?
2.車本來就是拿來載人的,放人下車那有不停車的?
3.沒有公有車位,公有車位要收費一小時十元二十元也行啊。
4.就是要放人下車才臨停啊,那來的要放人下車還要投十元?
5.停車場?那我叫計程車做什麼?計程車是要繳牌稅的,UBER怎麼辦?

1.本來就不可以臨停。
2.那機車怎麼辦?大陸已經大量試點禁止機車了。GORORO別賣了,立個法,禁止機車。
3.要買車、開車就要有找車位的準備。
4.有本事政府通通劃紅線,不然就是都不準停車。
5.停車場?政府蓋啊。
舊 2019-09-19, 12:13 PM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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