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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l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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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1,730
引用:
作者sutl
因為房客入侵民宅,所以要請法院與警察強制處理。

你似乎誤解了之前的問題

租約拿去法院公證,可以在租約內註明欠租房東可以自行上鎖或換鎖

答案應該是不能

入侵法宅是刑法,不能把抵觸刑法的條款加入

不能說房客簽了等於同意,房東手上有這份公證租約就可以不經法院執行強制

自己大搖大擺決定上鎖

而且法院公證人會審核租約內容是否公平及正確,根本不會給這種抵觸法律條文寫進入

我的了解是,租約公證了只是跳過了煩瑣的訴訟程序,直接拿公證的租約去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所以要換鎖或上鎖前還是要得法院同意

不能拿著一紙公證租約想怎樣就怎樣?
舊 2019-09-18, 09:18 PM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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