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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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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討論串到目前為止,應該沒有人跟政府拿過補助吧。 我沒有政黨傾向,純粹就事論事。
大家要先弄清楚一件事情: 高雄市政府是補助單位,補助單位是要查什麼帳,補助單位憑什麼查帳 ? 補助款不是根據申請單位送出的發票、收據或領據,補助單位的會計或是財務審查沒問題,補助款才撥款下來的嗎 ?
以我來看真正的問題應該是"計劃書"的階段吧,跟政府要錢就是寫計劃書讓政府去審查看政府單位願意補助多少,這中間要是跟政府審查單位關係良好,即使一、兩頁的計畫書,也能順利拿到一筆錢來辦活動---也許以往的大港就是這樣拿到經費的(猜的,別抹黑我)。但是現在政府不願意,這計畫書要照一般的活動申請辦法來審查,因此難度倍增,各種被刁難,導致申請案不斷地被退件---但這是一般人跟政府單位打交道的日常好嗎。
我相信舉辦單位只要有經得起各方檢驗的完整的企畫書,照政府補助的規定送出,沒理由會拿不到經費的。至於舉辦單位有沒有賺錢,那是他們的本事,與政府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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