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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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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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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GCVincent
早期政府只有管賤民,功在黨國、有本事的人怎麼蓋都行。
(違建被拆,基本上都是沒本事的。)
現在民主民選好一點,有本事出來選,就要面對大眾檢驗。
身份越高貴,違建越大。
實現居住正義,台灣還需要一點時間。
大概一百年。
等在乎的人都死光光,就沒有問題了。
窮到沒飯吃,首先是去買飯吃,而不是買房子、
在乎公設比。
除非你是窮到只剩下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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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相信一百年後
人少了,空地多了
但沒有錢買地自建的,還是沒有錢
新成屋可能因為法律已經不含公設費用
但價格加在住宅內,一坪加40%賣
然後再來PCDVD抱怨房價好貴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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