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
作者afeiniva
假定兩天各一萬張門票都賣光,一張900元(不算聯票),
兩天總收入1800萬,加上補助最高1000萬,總共也才2800萬,
2800萬要辦兩天九個舞台、數十組表演團體演唱,
就算場地都不用錢,就算周邊邊際效應都是「零」,
這到底能賺(貪污)多少錢啊??
|
其實就算是「正常」辦的演唱會,或是請國外大咖來台的,有賺的又有多少,而有多少是損益兩平。
然後大港的門票,兩天票價在二千元以內,比動輒四、五千,然後加上交通費、住宿費等!
說實在的,對高雄已經是很難得了。
當然,二天幾十場下來可能只有幾個大咖,但是這活動本來的定位就是如此!
不然就辦個人演唱會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