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ObserverJC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13
您的住址: California, USA
文章: 64
引用:
作者Melia1830
可是事實上傑弗遜還是當選總統。美國人的反智也有限,他們通常只是不喜歡書呆子。大家都有基本學歷,基本上還是所有人都有智識,不然怎麼敢讓人民作為陪審團來決定犯人有罪無罪

在傑弗遜的時代投票權有財產要求,所以許多選民實際上接近現代社會的“精英”。 由於美國人並不像亞洲人那樣迷教育,因此以亞洲標準許多美國高中畢業生的水準是算差; 美國會採用陪審制度是因為習慣/傳統不是智識。
舊 2019-09-14, 09:46 AM #56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ObserverJC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