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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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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真的, 法院沒錯.. 性行為, 吃飯, 交通, 上下樓梯, 都是在出差時期, 的確合乎規範.
你不要看成是出差的時候跟其他女人發生性行為, 你如果單純看成性器官歡愉而射出即可.
有多種方法可以發洩, 只是已婚者跟其他女人發生性行為比較難堪.
坦白的, 出差也會去飯店健身房, 之後回房間打個手槍後突然心臟病發作, 原理也是類似的.
別懷疑, 的確是有過出差時喝啤酒游泳池還有啥得很開心, 然後發燒腹瀉送醫.
理論上玩太爽真的很不想讓人覺得是不是也要賠償, 但規範就是如此的話, 只能照做.
前提是那個人工作有做好, 娛樂方式實在是屬於個人選擇.
但這個話又說回來, 如果是危險的呢? 我曉得有人出差去玩"跳傘..." 因為這個在國外才有.
長期出差駐點有很多不可思議的事情會發生在國外的,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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