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BALA
*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0
您的住址: Taiwan
文章: 704
引用:
作者nomad
我明明說的是失業者
你幹嘛扯到前科犯?
這麼扯爛污的乎法很難看


不能否認
有些有案底的人
就是失業的高風險群

應該說
歡迎失業者開計程車
但是有前科的
政府應該要再更嚴加管控
現在計程車雖然水平有提升
但是還是偶而會遇到怪怪的計程車司機

幾個月前
搭到一台小黃違規並排左轉
被警察攔下來後
警察要他拿身分證或職業駕照
遲遲拿不出來
後來乾脆下車走人
當時很怕司機爆走
害乘客遭殃
舊 2019-09-04, 12:37 PM #48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BALA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