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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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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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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704
引用:
作者Melia1830
你有在看新聞嗎,現在對前科犯有限制

失業者被你連結成有案底⋯⋯


剛看了某私人計程車司機的網站
是有限制
但是只有部分限制
有前科的人還是可以考職業駕照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7條第1項,曾犯故意殺人、搶劫、搶奪、強盜、恐嚇取財、擄人勒贖或刑法第184條、第185條、第221條至第229條、兒童及少年****易防制條例第24條至第27條、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懲治走私條例或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之罪,經判決罪刑確定,或曾依檢肅流氓條例裁定應為交付感訓確定者,不得辦理計程車駕駛人執業登記。"


我講的並沒有錯
有前科的人還是有部分人是可以考職業駕照的
舊 2019-09-04, 11:33 AM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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