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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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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jeffk
這就是封建迂腐,你們有沒有想過,被救回的老人家有多麼痛苦,你們只是心如刀割,他是身如刀割。
我和老婆都在健保卡註記了不急救,快死的人憑什麼去拖累活著的人,半死不活的躺在病床上有啥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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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不需要這樣
各人有各人的想法
有人不想被救想好走
有人認為好死不如賴活著
重點是要尊重個人意願
所以才叫「病人自己權利法」
就是希望是事前,自己決定要如何處理
而不是丟給旁人親屬決定
像幾年前我要簽不急救時,需要2個家人簽
1.找我媽幫忙簽
被罵了一輪,但說明解釋之後,還是幫我簽了
2.叫內人簽,也是在唸
我只說,如果我有個萬一
你能下決定我要生或是要死嗎?
就乖乖的幫我簽了
這幾年看多了生死
幾個家人也開始跟我有同樣的想法
也有意願簽不急救
不過今年有新「病人自己權利法」
我要再研究一下,跟內人2個人一起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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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撐不過第十年  戒之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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