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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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Dz6810
這兩個案子有一點不一樣,
馬英九主張沒有綠卡, 所以再怎麼逼馬英九, 他也拿不出綠卡或拋棄綠卡的證明, 邏輯上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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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不正確
馬英九是有無有效期限綠卡的
他是主張因為擔任公職並未常住於美國
符合失效條件所以失效
關鍵在
無論失效要件為何 都必須有美國政府核定為準
而非綠卡持有者單方面主張
所以綠卡持有者可以申請拋棄並經由美國政府同意後取得證明
馬英九只是不願意填申請書避免落人口舌所以才一直堅持無效論
同樣的馬英九本身具備依親綠卡資格
也不能因此認定他有綠卡 還是必須經由美國政府同意後才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