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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rstorm-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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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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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真象
你只有算到建物而已,土地從原本的30坪/4樓縮水成30坪/?樓,若是八層,都更後的土地瞬間少了一半,若蓋12層,則土地更是少掉2/3,你若認為土地不值錢的話,建商怎麼不在郊區買土地自已蓋起來賣呢?


這就是代價, 不然你們可以自己出錢蓋一棟一模一樣的.

這些論點我聽過不少, 實際上就有自己親戚進行過解決方案.

一個整個打掉重來, 另一個維持外皮, 裡面整個打光.

花的錢有差, 值不值得損失土地權益就看你怎麼衡量.

不過, 我前面就說了, 其實最好不要管而已, 隨便老房子去, 倒了再說.
舊 2019-08-29, 05:59 AM #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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