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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z6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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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16
您的住址: 臺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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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gdrgdr
集合住宅哪有需要百分之百同意
文林苑是獨立建築,你要把他都更當然要取得獨立建築擁有者的同意

依108年1月30日修正發佈之都市更新條例規定,事業概要應取得土地及合法建築物人數與其所有產權面積1/2以上之同意比例後始得提出申請;事業計畫之土地及合法建築物人數與其所有產權面積之同意比例則分別為
(1)迅行劃定更新地區:1/2;
(2)一般更新地區內:3/4;
(3)非屬更新地區內自劃更新單元:4/5。
另倘同意比例已達事業計畫門檻規定者得免擬具事業概要,可逕行擬訂事業計畫。


事業計畫只是成案的第一步,
後面還有很多關卡要過,
理想很美好,
但現實是很殘酷的.
全省有一堆一兩個釘子戶阻礙的都更
(台北就有建案拖了20年, 最終發生殺人事件後才得以動工).
這兩年就台北新北曾發生三起屋主離家被"偷拆"的案例,
若真是違法建商那敢偷拆把自己玩完?
就是因為達到合法門檻送件審完核準了,
一樣會被釘子戶玩各種手段拖延
(其中一案釘子戶是代書近期買下來的職業釘子).
有這麼多有法無法的手段能玩,
時間就是金錢,
所以沒完全同意的案例, 建商是不會去淌那種吃力不討好的混水.
ps.
去年"偷拆"後演的一樣是首長"震怒",
撤銷原建照的劇本,
民主政治不這麼演不行.
不過我想建商也早料到此步,
因為與其他住戶合約在手,
最終只是換個殼再執行.
 
舊 2019-08-27, 08:16 AM #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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