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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更房維持原房屋稅與地價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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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drgd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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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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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Dz6810
政府最該做的是降低同意比例門檻,
現在要求幾乎百分之百(文林苑後遺症),
只要有一戶不同意就走不下去,
若法規要求降低到3/4,
像我們海砂屋等老危建築可以更低到2/3甚至1/2,
讓釘子戶不能再阻礙都更,
其他管理費, 地價稅等都是小問題.
集合住宅哪有需要百分之百同意
文林苑是獨立建築,你要把他都更當然要取得獨立建築擁有者的同意
依108年1月30日修正發佈之都市更新條例規定,事業概要應取得土地及合法建築物人數與其所有產權面積1/2以上之同意比例後始得提出申請;事業計畫之土地及合法建築物人數與其所有產權面積之同意比例則分別為
(1)迅行劃定更新地區:1/2;
(2)一般更新地區內:3/4;
(3)非屬更新地區內自劃更新單元:4/5。
另倘同意比例已達事業計畫門檻規定者得免擬具事業概要,可逕行擬訂事業計畫。
2019-08-26, 09:05 PM #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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