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好好在路上開車,莫名其妙被警察傷人兼毀車...這也太倒楣了
瀏覽單個文章
albert@46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419
引用:
作者
42章經
緝毒組的
不開警車
不穿制服
非必要不警示
避免打草驚蛇
可是抓人要表明身分. 法律規定的喔
2019-08-23, 11:41 PM #
52
albert@46
瀏覽公開訊息
傳送私人訊息給albert@46
瀏覽albert@46的個人網站
查詢albert@46發表的更多文章
增加 albert@46 到好友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