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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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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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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42章經
文史保留和價值用「美醜」去評斷?
第三張改建後的北方宮殿風建物,根本不是「廟宇」,前者是給王侯住的,後者是給神明住的。
台灣多數廟宇絕對不是這樣蓋,兩者的建物風格和裝飾特徵差太多了。
改成這樣子,完全沒有像山牆,基座,屋架,出檐,龍柱,山頂,正脊這類閩式廟堂必定會有的建築特色...
硬是要比喻,就像蓋了一間清真寺,卻拿來供奉某個基督教的聖人一樣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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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個比方
就好像
你我都不是建築技術背景
結果我倆有錢
買了塊地 自己蓋了間四不像的房子
很幸運的
這房子撐過100年
被台灣文史工作者認定古蹟
你認為這樣可以嗎?
如果可以
我沒有甚麼話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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